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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兴支行荣获2020-2021年度县级文明单位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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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海兴县委、海兴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命名表彰2020-2021年度县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的决定》,海兴支行名列榜单,荣获2021年度海兴县“文明单位”称号。

长期以来,在以王刚行长为首的支行党支部正确领导下,海兴支行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支行建设的重点工作,始终把文明单位创建与基层党建、企业文化建设以及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加强组织领导,营造人人有参与、人人有责任的氛围。海兴支行始终将服务放在第一位,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定期对网点员工进行文明规范服务培训和督导,同时以不同形式不断为客户普及金融知识,坚持金融服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将精神文明创建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有机结合,以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为己任,助力海兴经济建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成立党员志愿者服务小队,多次参与扶贫帮困、爱心捐助、义务献血等公益活动,沧行志愿者形象深入人心。

荣获县级文明单位称号是对我行各方面工作的肯定,海兴支行将继续强化作风建设,努力打造团结一心、积极进取的金融服务团队,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为客户服务工作及地方经济建设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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