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投资者关系 > 详情页

沧州银行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河北纵横集团丰南钢铁有限公司授信业务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6日

打印

重要内容提示:

  1. 本行授予河北纵横集团丰南钢铁有限公司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
  2.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30203贷审会审议通过河北纵横集团丰南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钢铁”)的授信方案,同意授予纵横钢铁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具体业务品种为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有效期36个月;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持有我行1.34亿股份,占比2.45%,其财务部长王建国在我行七届监事会上任职监事,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河北纵横集团丰南钢铁有限公司属于我行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持有我行1.45亿股份,占比2.45%,其高管王建国在我行七届监事会上任职监事,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属于我行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河北纵横集团丰南钢铁有限公司股东有三个,河北纵横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5%、上海澈桐贸易有限公司持股占比45%、浙江弘承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占比40%。其中河北纵横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同时为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占比51%;上海澈桐贸易有限公司为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弘承新能源有限公司也与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存在股权关系;因此,河北纵横集团丰南钢铁有限公司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持有我行1.34亿股份,占比2.45%,其财务部长王建国在我行六届监事会上任职监事,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河北纵横集团丰南钢铁有限公司属于我行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纵横钢铁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授予纵横钢铁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笔纵横钢铁授信经本行内部会签审批后,已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并由董事会进行最终审批。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沧州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经核查关联交易情况,独立董事认以上关联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及公允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让利涉及关联交易的情况。

根据《沧州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纵横集团的授信申请,独立董事认为纵横钢铁的授信申请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合法合规,同意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16

浏览次数:
冀公网安备 13090302000122号 copyright @2022 沧州银行 All rights reserved 冀ICP备13013818号-1 本网站已支持IPV6访问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