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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银行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沧州渤海新区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授信业务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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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 本行授予沧州渤海新区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授信额度人民币40800万
  2.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3年3月10日审议通过沧州渤海新区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公司”)的授信方案,同意授予新城公司授信额度人民币40800万元,具体业务品种为房地产开发贷款,额度有效期12个月;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新城公司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新城公司及其关联企业授信余额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沧州渤海新区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河北渤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河北渤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我行持股占比6.23%,沧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河北渤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我行持股占比9.54%,河北渤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沧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我行持股总数占比15.77%河北渤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沈健及沧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海勇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成员,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沧州渤海新区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属于我行关联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沧州渤海新区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23日,注册资本802万元,其中河北渤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52万元,占比94%,2012年自然人将所有股份转让给河北渤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城房地产成为了河北渤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5年12月河北渤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新城房地产增资39195万元,新城房地产注册资本由802万元变更为39997万元。2016年9月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注资2000万元,期限2年,新城房地产注册资本由39997万元变更为41997万元,2017年11月河北渤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增资7119万元,截止目前注册资本达49116万元。

新城房地产在成立初期未开展业务,2008年在河北渤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规划下开发了第一个项目—渤海航运中心大厦项目,该项目用途为海关、边防、检验检疫等黄骅港外贸物流所需的通关设施,建筑面积72195平米,造价约4亿元,该项目在2013年初入住使用,目前除满足上述一关三检办公外,多余面积全部由管委会相关处室及政务中心临时使用,极大改善了渤海新区20多年来落后的办公条件。目前新城房地产正在进行海防大街、徽派小区等项目的开发建设。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新城公司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授予新城公司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笔新城公司授信经本行内部审批后,已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并由董事会进行最终审批。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沧州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经核查关联交易情况,独立董事认以上关联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及公允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让利涉及关联交易的情况。

根据《沧州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新城公司的授信申请,独立董事认为新城公司的授信申请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合法合规,同意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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