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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银行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沧州黄骅港京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授信业务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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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 本行授予沧州黄骅港京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授信额度人民币3300万
  2.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3年4月7日审议通过沧州黄骅港京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港房地产”)的授信方案,同意授予京港房地产授信额度人民币3300万元,具体业务品种为房地产开发贷款,额度有效期12个月;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京港房地产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对京港房地产及其关联企业授信余额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沧州黄骅港京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沧州港务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持有90%股份的控股子公司,由于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河北渤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我行持股比例6.23%,沧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河北渤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沧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我行持股占比9.54%,河北渤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沧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我行持股总数占比15.77%河北渤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沈健及沧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海勇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成员,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沧州黄骅港京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属于我行关联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沧州黄骅港京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月12日,注册资本800万元,其中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货币出资720万元,占比90%,黄骅港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80万元,占比10%。该公司主要负责黄骅港地区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该公司开发建设项目包括工贸街商铺改建及基础设施配套提升项目与渤海水产交易中心项目,目前建设渤海新区京港首府项目外。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京港房地产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授予京港房地产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授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笔京港房地产授信经本行内部审批后,已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并由董事会进行最终审批。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沧州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经核查关联交易情况,独立董事认以上关联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及公允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让利涉及关联交易的情况。

根据《沧州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京港房地产的授信申请,独立董事认为京港房地产的授信申请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合法合规,同意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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