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 本行授予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总行信贷审批委员会2025年7月18日审议通过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中铁装备”)的授信方案,同意授予沧州中铁装备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业务品种为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沧州中铁装备是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本行与沧州中铁装备授信业务累计交易金额达到上季末资本净额5%以上,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已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沧州中铁装备持有本行股份1.5亿股,占比1.85%,其财务部长王建国为本行第八届监事会成员,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沧州中铁装备属于本行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2006年12月,经营期限为50年,经营范围为生产热轧新型合金材料、金属板材。位于河北省渤海新区黄骅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13000余亩,现有员工8000余人。
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已成为集焦化、煤化工、烧结链蓖机回转窑、炼铁、炼钢、轧钢、制氧、余压余气发电、污水处理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钢铁联合企业,为沧州市最大的投资项目,也是河北省省管重点建设项目。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沧州中铁装备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行对沧州中铁装备授信,定价合理、公平,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相关规定,业务流程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行对沧州中铁装备授信,已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并提交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沧州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经核查关联交易情况,独立董事认为以上关联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及公允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直接或变相让利涉及关联交易的情况。
根据《沧州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沧州中铁装备的授信申请,独立董事认为沧州中铁装备的授信申请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合法合规,同意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