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企业客户:
为保证您的账户资金安全,根据相关规定,自2019年9月6日起,对于收到我行第二次对账催收短信后三个工作日仍未反馈或核对结果不一致的企业账户,我行将视情况暂停该账户的非柜面支付功能。
暂停非柜面支付不限制该账户用于贷款还款、签约缴纳税款、签约缴纳社会保险费和签约缴纳水费的资金支付,您可在对账相符后及时与开户行取得联系,以便取消账户限制。因限制支付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或需帮助,请致电0317-96328或400-612-6699。
特此公告。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