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小微企业客户:
根据《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简易开户服务操作指引(试行)》有关规定,我行自即日起为小微企业提供简易开户服务。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要求,现就小微企业简易开户服务标准、服务流程、资费标准和办理时限等公告如下:
一、开户服务标准
(一)服务对象
符合市场监管局小微企业库入库企业判定标准的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小微企业)。
(二)预约渠道
小微企业可以直接临柜预约办理,也可致电营业网点或通过“沧州银行企业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办理。
(三)开户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他人办理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企业公章、预留印鉴;
4.反洗钱等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客户资料。
为防范不法分子冒名开户,保护小微企业合法权益,我行将审核小微企业开户证明文件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开户申请人与开户证明文件所属人的一致性,以及企业开户意愿的真实性。
二、服务流程
我行按照以下流程提供小微企业简易开户服务:
(一)小微企业客户提出简易开户服务申请;
(二)客户提交开户资料;
(三)银行开展初步尽职调查;
(四)银行审核通过后开立简易账户;
(五)银行在开户后一个月内开展上门核实等后续尽职调查;
(六)银行根据后续尽职调查结果调整账户服务模式。
三、资费标准
我行暂免收简易开户服务的开户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
四、办理时限
自小微企业向我行网点预约开户之日起,符合小微企业简易开户条件的,可在2个工作日内携带客户资料临柜办理开户手续,我行原则上于当日为小微企业办理完毕账户开立手续,确有特殊情况的,至迟于下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账户开立手续。
五、账户权限
通过简易开户服务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初期暂不开通账户非柜面支付功能,公用事业缴费、税款和社保、公积金缴纳等代扣代缴除外。小微企业因经营活动确需开通非柜面支付方式转出资金的,我行经过充分评估风险情况、小微企业资料充裕程度、行业经营特征等,可以设定每日不超过0.5万元且每月不超过10万元的非柜面支付交易额度。
在小微企业配合完成客户尽职调查后,我行将视调查结果调整账户非柜面支付业务功能。
六、服务咨询监督电话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沧州银行各营业网点,或致电沧州银行客服热线0317-96328、4006126699。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