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为增加信用卡客户权益,特推出信用卡积分活动。客户使用信用卡消费或参与本行指定活动即可按照规则获赠相应积分(本行规定不予计算积分的消费除外),信用卡积分可用于兑换本行积分商城提供的各类礼品、服务等。具体活动办法及条款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本活动适用于本行发行的各类可以透支消费的信用卡产品(分期产品除外)。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客户,本行有权取消其活动资格:
1.所持本行信用卡被注销或停用,卡片过期且未续卡,卡片状态异常。
2.违反《沧州银行信用卡章程》、本细则及其他本行信用卡相关规定的。
3.涉嫌利用非真实交易骗取积分的。
4.对本行债务拒不偿还的。
5.本行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触发第3点情形的,本行有权要求客户提供消费交易发票、购买凭证等材料,以查实交易真实性;如客户无法提供相关材料,本行有权不予兑换;一旦查实客户为虚假交易获取积分兑换套利的,本行有权采取扣回积分、冻结积分、积分清零、冻结卡片、销户等措施,并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二、计分规则
(一)计算规则
1.客户用卡消费每1元人民币得1分,每笔消费金额1元以下的不计入积分。
2.若客户持有两张或两张以上本行信用卡,各卡用卡消费累计的积分分别计算。
3.主卡及其附属卡的积分合并计算。
4.客户在当天18点前消费的,当天系统日切后进行积分;在18点后消费的,次日系统日切后进行积分;如遇特殊情况需以实际入账时间为准。
5.单个账期积分上限为20000分,生日当天、节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消费双倍积分。
(二)对于以下费用和交易不计算积分
1.各项利息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年费、取现交易手续费、透支利息、违约金、以及其他信用卡收费等。
2.通过本行或其他银行的柜台或者自动提款机进行的预借现金或者溢缴款领回交易。
3.存款、代扣款、代缴费、信用卡转账交易等。
4.在活动规定的不计积分商户用卡消费(见附件)。
5.本行另行指定的其他项目。
(三)本行有权对积分计分方式进行调整,以本行官网公布为准,更改内容不再另行通知。
(四)客户因任何理由将信用卡支付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购单争议或其他原因而退还款项者(如退货交易),本行将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扣除原相应积分。
(五)如因收单机构或商户未正确按照中国银联规定设置商户类别,导致积分计算错误的,本行有权按照正确计算方式对积分进行调整。
(六)积分作为本行对客户用卡消费的回馈,在客户取得实际权益前并不构成客户资产,积分不可转让,任何转让对本行均不产生效力。
(七)主卡客户可以单独发起权益申请,附属卡须与主卡的积分合并使用,并由主卡客户发起申请;非同一客户的积分(主卡名下附属卡除外)不能合并使用。
三、积分有效期
(一)本行信用卡积分暂无清零计划,如有清零计划将提前在本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及本行官网进行公告通知。
(二)本行信用卡积分不因卡片挂失、销卡、销户等原因而消失,但是兑换积分时应没有本细则第一条第二款之相应情况。
四、查询方式
(一)电话查询,拨打“96328”进行人工查询。
(二)微信查询:可通过“沧州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输入“12”查询当前积分。查询路径为:进入“沧州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点击发消息对话框输入“12”即可自主查询。
五、权益实现
(一)积分兑换
1.客户可用积分兑换本行指定的各项礼品或服务,兑换成功后本行将自动或手工从客户信用卡账户中扣减相应积分分值,且不可取消或更改。
2.礼品或服务目录、兑换标准及兑换规则均以兑换时我行信用卡积分商城最新活动为准。
3.部分积分礼品及服务有数量限制的,兑完为止,积分兑换的标准、规则如有有效期限的,逾期不得兑换。
4.兑换路径:沧州银行信用卡微信公众号--权益特惠--积分商城。
(二)积分优惠活动
1.本行将不定期开展积分优惠活动,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积分赠送、积分折扣兑换礼品等。
2.积分赠送活动中,本行会依据具体活动细则对于满足条件的客户同意赠送相应积分申请,客户可通过本行渠道查询,本行不在另行通知。
3.上述活动除遵守具体活动细则外,还应遵守本细则相关内容。
(三)权益说明
1.客户通过本行提供的兑换渠道兑换成功后,兑换的权益不可取消或更改。
2.宣传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本行微信公众号、积分商城、折页、海报等及其他广告媒介)上所列权益图样仅供参考,以实物为准。如实物礼品有质量问题请联系供应商客服电话:4008205580。实物礼品除质量问题外,一律不予退换。
3.因客户实现权益而衍生的相应所得税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4.采用邮寄方式寄送的权益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灾害天气等特殊情况,送达时间可能会延迟。
5.实物礼品将由礼品供应商邮寄至客户兑换时指定的地址;电子券等将发送至客户在本行预留的手机号;其他权益将按照具体活动细则规定的方式给予。
6.如因客户自身原因,导致权益接收信息不详、错误或变更未及时通知本行或无人收货等原因造成的延迟送达、未能送达等均由客户自行负责。
7.权益中的电子券或指定服务均有使用期限及适用范围等使用规定,持卡人须按规定使用。违反规定致使无法使用的或超过使用期限无法使用的将丧失使用权利,无法退换或延续。
8.客户进行权益兑换即视为同意本行将客户姓名、联系方式、配送地址等基本配送信息提交供应商及配送单位并接受配送服务。
六、特别说明
(一)单个账期是指账单日次日至下一个账单日区间。
(二)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本行有权对本积分规则及条款进行解释。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本活动或增删、修订本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积分累积、兑换项目及标准)。相关内容以沧州银行官方网站最新公告为准,不再另行通告。
(三)客户参与本行信用卡活动获得积分,除遵守具体活动规则外,还应遵守以上积分规则。
七、法律关系
本活动涉及的各项权益,系供应商直接提供给客户,本行与供应商间无合伙、经销、代理关系或共同出卖人、广告媒体或保证人关系;本行仅负责代客户向供应商递交相关申请权益的信息,并为客户支付礼品对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