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为您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我行修订了《沧州银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及综合服务协议》(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告。《综合服务协议》自2025年7月20日起正式生效,原版协议同步废止。
如您对《综合服务协议》有疑问或异议,可向我行咨询或终止相关服务。2025年7月20日前未终止相关服务的,视为同意并接受《综合服务协议》。若我行与您之前已签署相关协议,条款自动变更为公告后的协议条款并按照更新后的协议条款执行,您无需重新签署或变更。
如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敬请垂询0317-96328、4006126699或各营业网点。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