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及由招标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复印和透露给第三方,不可转让。
一、招标情况
本招标项目沧州银行总行律师库入围项目已由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沧银保全20250006”号
项目名称:沧州银行总行律师库入围项目
采购内容:采购6家律师事务所入围沧州银行总行律师库。服务对象为沧州银行总行及沧州域内各分支机构。入库后,具体的诉讼案件代理、非诉业务代理、常年法律顾问聘请等事宜由各需求单位另行从库内选聘,按照选聘结果签署相应的合同。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注册地位于沧州市区(新华区、运河区、开发区、高新区)或沧县,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当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成立3年以上并有效存续,通过司法部门年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专职执业律师15人(含)以上。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两项银行同类服务业绩(诉讼类、非诉讼类、常年法律顾问类等)。投标人业绩以提供的业绩合同为准,其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6个月。
3.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其他要求: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能与沧州银行各级行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一)招标公告
1.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5日
2.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沧州银行官网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317-8697850
联系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双金路2号
电子邮箱:czyhztb@bankcz.com
(三)现场报名时请递交以下资料(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招标方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向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一经查明,取消其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投标申请函;
2.投标人经过年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专职律师清单及专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经办人被授权相关证明文件(有效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盖公章复印件);
4.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出具相关证明文件、“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查询记录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2023年9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银行同类服务业绩(诉讼类、非诉讼类、常年法律顾问类等)清单。投标人业绩以提供的业绩合同为准,其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6个月(业绩清单及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期间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至少包括手机、固定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1日上午 08:00,地点为河北省沧州市双金路2号沧州银行总行702室。
(二)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0日